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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,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?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,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,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,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
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,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,建有一条“爱心互助街”,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。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,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?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,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,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,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,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
近年来,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,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,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对此,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?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、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,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有效衔接和协调,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,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
“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,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,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,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,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。”关于这段话,下列说法正确的是: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,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,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,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,法律与道德、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任何联系
甲与乙女恋爱。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,甲不同意,拉住乙不许离开,遭乙痛骂拒绝。甲绝望大喊:“我得不到你,别人也休想”,连捅十几刀,致乙当场惨死。甲逃跑数日后,投案自首,有悔罪表现。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,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?A 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“罪行极其严重”时,可判处甲死刑B 从维护《刑法》权威考虑,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,均应判处甲死刑C 甲轻率杀人,为严防效尤,即使甲自首悔罪,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D 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,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
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,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?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。乞丐目睹一切,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。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,将李某逼至江边,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。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C丙酒后开车被查。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,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,石某身亡。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D丁敲诈勒索陈某。陈某给丁汇款时,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。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
《刑法》第64条前段规定:“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,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”。关于该规定的适用,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?A甲以赌博为业,但手气欠佳输掉200万元。输掉的200万元属于赌资,应责令甲全额退赔B乙挪用公款炒股获利50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(案发时贬值为300万元),应责令乙退赔500万元C丙向国家工作人员李某行贿100万元。除向李某追缴100万元外,还应责令丙退赔100万元D丁与王某共同窃取他人财物30万元。因二人均应对30万元负责,故应向二人各追缴30万元
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,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,经______核准,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;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,如有特殊情况,经______核准,实际执行未达13年的,可以假释;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,如故意犯罪,查证属实,由______核准,执行死刑;犯罪已经经过20年,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,须报______核准。A最高人民法院—最高人民法院—最高人民法院—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法院—最高人民检察院—最高人民法院—最高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法院—最高人民检察院—最高人民法院—最高人民检察院D最高人民法院—最高人民法院—最高人民法院—最高人民检察院
关于诈骗罪的认定,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(不考虑数额)?A甲利用信息网络,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,通过预先植入的木马程序取得他人财物。即使他人不知点击链接会转移财产,甲也成立诈骗罪B 乙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,欺骗他人点击付款链接,取得他人财物的,由于他人知道自己付款,故乙触犯诈骗罪C 丙将钱某门前停放的摩托车谎称是自己的,卖给孙某,让其骑走。丙就钱某的摩托车成立诈骗罪D 丁侵入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,将刘某存折中的5万元存款转入自己的账户。对丁应以诈骗罪论处
甲是A公司(国有房地产公司)领导,因私人事务欠蔡某600万元。蔡某让甲还钱,甲提议以A公司在售的商品房偿还债务,蔡某同意。甲遂将公司一套价值600万元的商品房过户给蔡某,并在公司财务账目上记下自己欠公司600万元。三个月后,甲将账作平,至案发时亦未归还欠款。(事实一)A公司有工程项目招标。为让和自己关系好的私营公司老板程某中标,甲刻意安排另外两家公司与程某一起参与竞标。甲让这两家公司和程某分别制作工程预算和标书,但各方约定,若这两家公司中标,就将工程转包给程某。程某最终在A公司预算范围内以最优报价中标。为感谢甲,程某花5000元购买仿制古董赠与甲。甲以为是价值20万元的真品,欣然接受。(事实二)甲曾因公务为A公司垫付各种费用5万元,但由于票据超期,无法报销。为挽回损失,甲指使知情的程某虚构与A公司的劳务合同并虚开发票。甲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后,找公司财务套取“劳务费”5万元。(事实三)关于事实一的分析,下列选项正确的是:A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B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C甲虚假平账,不再归还600万元,构成贪污罪D甲侵占公司600万元,应与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